2019年5月9日,由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主办,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协办的新经济形势下劳动用工新政策《天津市〈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实务精解专题培训会在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成功举办。
2018年7月2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于2018年8月1日开始施行。该细则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试用期、调岗、加班、劳动合同的解除等都做了重要的新的规定,并会对本市的用工成本、用工风险等都产生重大影响。有鉴于此,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与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特安排了此次专题培训。
据统计,以东丽区为主,辐射全市企业的70余位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经理、主管等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培训过程中,通过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罗义昌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大家对于《天津市〈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各位参会人员积极参加到互动环节,与律师及各位同仁进行交流。
会后大家咨询讨论热情不减,罗律师逐一解答了大家咨询的问题,整个培训在积极愉快的氛围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