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一直有人问2023年的防暑降温费是多少?
笔者借此写篇小文,回答下这个问题。
防暑降温费一般可以理解为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在每年6月至9月以货币形式按月或者一次性发给在岗劳动者的一项法定福利。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第三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角。每年6月至9月按月发放或一次性发放。”
而依据天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 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3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3〕8号)的规定,2022年度天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919元。
因此,2023年防暑降温费为每月为7919元×3%=237.6元,6月至9月共计237.6元×4=950.4元。
另需注意的是,防暑降温费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在岗职工,不得以实物代替。
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