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企业咨询这个问题,见下图:

实务中,我们会经常遇到有人咨询类似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有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这个方案也很简单易行。
但不少人囿于思维定势,在遇到要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时,总是习惯性地认为应当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而搞的自己十分痛苦纠结。
之所以如此,是他们不知道或者忽视了还有另外一种劳动合同类型,叫做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像前述企业所要招聘的工作岗位,是因临时项目所产生,且目前也无法预知该项目的准确结束时间。这种情形下,无论是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均不适宜。那么,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这样,一旦该项目结束,员工的工作完成,那么企业就可以合法的终止劳动合同。
而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比,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不会出现连续订立两次合同等情形后,应当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