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再一次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订。根据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如下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除企业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女职工依法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外。女职工在怀孕以及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产假结束。
三、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