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周六日上班,周一二倒休,可以要求支付休息日加班费吗?

罗义昌
2021-08-04
来源:

裁判要旨:劳动者工作性质存在周、六日上班,周一、二倒休的客观实情,要求休息日加班费的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石某2019年11月15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天津某科技公司(教育机构处工作,岗位为行政专员。

2019年12月1日,石某的岗位调整为教师


关于石某的工作时间周六、日根据授课需要教师上岗,周一、二安排休息。


2020年8月12日,石某申请离职,此后未再到岗工作。


2020年8月13日,石某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8月10日休息日加班费3218元


2020年12月17日,因超45天未作出裁决,该委决定终止。


石某诉至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下称“一审法院”)。


后双方又诉争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二审法院”)。


庭审中,石某提供了考勤表证明自己存在周六日上班的情况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8月10日休息日加班费一节,石某提供的考勤表中未能明确体现“加班”内容,且石某工作性质存在周、六日上班,周一、二倒休的客观实情,石某按照200%标准计取加班报酬,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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