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规定,用人单位在七种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用人单位实际将该笔金额支付给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的该笔金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故在实务中,就涉及到用人单位如何为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缴纳个税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本文以天津地区为例,以法条加举例的方式为读者进行详细说明,供读者参考!
一、关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的主要法律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个人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第二条规定:“个人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2016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80元,3倍为189540元。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规定,2017年度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189540元以内(含本数)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如何缴纳个税的案例
案例:
王某于2008年7月入职天津某汽车公司,在该公司担任副经理职务,直至2017年6月,天津某汽车公司由于销售业绩不佳,经营状况出现问题,故提出与王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王某的平均工资为30000元,用人单位同意向王某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具体数额为:30000✖️9=270000元(“9”为王某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王某对此也认可。这时用人单位天津某汽车公司面临如何给劳动者王某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缴纳个税问题?
1、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个人所得税有关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劳动者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在天津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天津市2017年,2016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80元,3倍为189540元。故,王某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189540元以内(含本数)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之后剩下的80460元(270000-189540=80460元)补偿金应当缴纳个税。
2、剩下的80460元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对于劳动者王某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方法为:以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劳动者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故在本案中,(1)王某剩下的80460元经济补偿金应当除以其实际工作年限9年得到一个月的工资金额:80460➗9=8940元;(2)对于月工资8940元按照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缴税,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现行个税起征点,月工资超过3500元之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故结合本案,王某每个月应纳税所得额为:(8940-3500)=5440元,符合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第3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附后),其每个月应缴纳的个税为:(8940-3500)✖️20%-555=533元,共要缴纳9个月的个税为:533✖️9=4797元(注意:此处“9”按王某实际工作年限得出,如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计算)。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王某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用人单位天津某汽车公司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