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是开斋节,不放假有加班费吗?

罗义昌
2019-06-04
来源: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

开斋节是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乌孜别克、保安、东乡、撒拉等十个少数民族的重要传统节日。


明天就是今年的开斋节。


公司如果有上述少数民族的员工,明天是否应当给这些员工放假呢?如果不放假是否应当向这些员工支付加班费呢?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规定:“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1990年4月1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委〈关于回、维吾尔等十个少数民族开斋节几项规定的请示〉的通知》(津政办发〔1990〕24号)第一条规定:“每逢开斋节,各机关、团体、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的上述十个民族的职工均放假一天,工资照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自愿加班者,发给公休假日加班费。如遇公休日,不再补假。”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司有前述少数民族员工的,明天应当给这些员工放假;如果不放假的,应当按照公休日加班的标准向这些员工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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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个裁决的判词:“依据津政办发〔1990〕24号转发市民委《关于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乌孜别克、保安、东乡、撒拉等?个少数民族开斋节几项规定的请示》规定“每逢开斋节,各机关、团体、企业 (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的上述?个民族的职?工均放假一天,工资照发。企、事业单位的职?因生产、工作需要自愿加班者,发给公休日加班费。如遇公休日,不再补假”。本案申请?系回族,且于“开斋节”当日到岗工作,符合以上文件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情形,但应以本?日工资的200%予以计算加班费不应按照申请?所诉300%予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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