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公司该怎么办?

罗义昌
2018-03-21
来源: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


今天,朋友打电话来说:“我们新招来的一个员工,刚入职7天,我们找他签劳动合同,但是他不签,这样的员工我们不想要,也不能要,我们能直接辞退他吗?”


是啊,在这种情形下,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能直接辞退员工吗?


答案是不能。


为什么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看到了吗?根据该规定,如果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不能直接辞退员工的。最稳妥的办法,是应当先向员工发送要求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如员工按照通知书的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这件事就算了了;如果员工在收到通知后,仍然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这个时候就应当向员工发送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告知员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可能还有人问了,我们能不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而继续用工吗?


我们的建议是最好不要这样,因为前述规定已经写的很清楚“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这里用的是“应当”,所以公司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的终止劳动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值得称赞的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为公司处理此种情况提供了两个通知书的范本。范本如下: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书(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png

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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