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节不放假是否应支付加班费?

罗义昌 李曼
2018-03-08
来源: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3月8日妇女节,用人单位应当给女职工放假半天,同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在三八妇女节的节日,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或日,单位安排女职工加班工作的,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故,在三八妇女节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生产工作状况决定是否给女职工放假,即使安排女职工工作,用人单位也仅需正常支付劳动报酬,而无需支付加班费。在妇女节为星期六或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加班工作的,应当支付休息日加班费,即正常工作日的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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