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劳动法微课-招聘入职管理实务

宋辉
2017-02-18
来源:天津同华律师事务所

【课程背景】


招聘入职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用工管理的第一道程序。人力资源部门在短暂有限的期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准确了解,实非易事;但招聘入职阶段的瑕疵往往直接导致用工阶段的风险与争议。因此,规范招聘流程、强化核心环节,十分必要。本次交流旨在提炼招聘环节的风险点,并通过标准化流程及工具资料说明予以应对化解,最大限度控制招聘环节的法律风险并提升工作效率。


【授课范围】


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办公室主任、薪资福利主管、招聘主管或专员等


【交流时间】 2017年2月28日19:45至21:00


【交流方式】 微信群聊


【课程题纲】


●招聘计划与方案


☆招聘计划制定的标准和依据


☆招聘权统一的必要性及应对措施


●招聘方式的选择


☆招聘途径介绍及利弊分析(网络、校园、招聘会、猎头、员工介绍等)


●招聘条件的制定


☆招聘条件及录用条件的区别与联系


☆就业歧视认定标准及后果应对


☆保密措施在招聘环节的应用


●筛选应聘资料


☆简历类型


☆识别简历瑕疵的基本技巧


●面试、复试、笔试、实操


☆知情权在招聘阶段的运用


☆招聘流程衔接风险规避


●测评、背景调查


☆法律风险防控的核心审查要素把握


☆背景调查的必要性


●入职体检


☆入职体检费用的担负


☆乙肝抗原携带者入职体检的要求


●办理入职


☆Offer作用及风险规避


☆入职资料的证据固定


☆隐婚、隐孕、隐病入职的应对实务


☆抵押性担保的适用空间


☆员工入职必须确认的四类签字(信息采集类、证据固定类、合同协议类、确认声明类)


分享资料:《入职信息确认表》


【报名方式】


1.加好友(15022341177)并注明:“参加招聘入职培训微课,企业或个人”;


2.将微课题纲在朋友圈或一个以上的HR专业群(“全直法苑-劳动法专题”除外)分享满24小时,并将截屏发送至微信(15022341177);


3.工作人员审核后邀请加入群聊。


4.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2月28日19:30.


注:已是好友的人员直接从第2步开始操作。


【讲师介绍】


宋辉,天津同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劳动争议及人力资源管理资深律师;天津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天津市妇联巾帼普法讲师团特聘讲师;天津经济广播“今晚有说法”嘉宾;天津滨海广播“职场人生”嘉宾;天津电视台“新说法”栏目合作律师;《城市快报》约稿律师;《天津工人报》约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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