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复工期间,企业能否强制安排职工休年假

康诺律师事务所
2020-02-04
来源:康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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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4日,在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媒体提出的“延迟复工期间,企业能否强制安排职工休年假”问题,天津市人社局副局长李惠廷答复如下:


“在延迟复工期间,如果强制职工,休带薪年休假,这样是不可以也是不允许的。我们经常说企业和职工是命运共同体也是利益共同体,企业留住优秀的职工才能更好的发展,同时企业发展好了,才能给职工更好的待遇和发展平台。


在这次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的通知已经明确要求,停工停产期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全额工资。而我们也知道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一种福利,应该是一种职工自由选择、主动提出经企业批准的休假行为,所以现在的延迟复工应该说是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这两个不能划等号。


当然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如果某个企业确实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职工也能够理解并且愿意做出一些牺牲,为企业分忧解难,企业也可以和职工协商,特别是,如果职工在自愿同意优先使用年休假的前提下也是可以的。但是我再次强调这是不能强制的,这个必须是职工自觉自愿的情况。”


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编辑整理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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