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市人社局代章)
2020年5月3日
注:新增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