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3月8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医保局出台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若干举措》(津人社办发〔2020〕39号),明确了14条具体政策举措。为做好政策经办落实工作,现公布具体经办规程,请各相关部门、用工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人员规范有序办理。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阶段性免减缓社会保险经办规程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经办规程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经办规程
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办规程
给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办规程
增加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经办规程
落实高校扩招政策经办规程
给予创业支持经办规程
鼓励企业招用农民工经办规程
给予企业返岗复工包车费补贴经办规程
支持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经办规程
给予线上招聘补贴经办规程
加强高校学生线上就业指导经办规程
完善高校就业保障机制经办规程
扫描二维码
查看下载附件